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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政府明刊憲 醫生有權要求有病徵者強檢

發佈時間: 2020/11/26

全港5間社區檢測中心周六起運作,政府表示,明日將會刊憲,醫生有權要求懷疑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病人接受強制檢測,為期14天。當局已經向相關醫療界別團體及組織介紹法例要求。

曾赴跳舞場者強制檢測 , 4社區檢測中心可延長開放時間 , 詳情即睇【下一頁

食物及衞生局長陳肇始說,5個社區檢測中心中,荔景社區會堂率先周六投入服務,翌日有屯門兆麟社區會堂、粉嶺和興社區會堂,而坑口社區會堂及油塘社區會堂下星期一起運作。

至於較早前公布的3個流動採樣亭或流動派樣本瓶的地點將繼續運作,醫管局47間普通科門診亦會繼續派樣本瓶,而全港121間郵局星期六起會派發5,000個樣本瓶。

就醫生將可要求病人接受強制檢測,陳肇始表示,私家醫生反應正面,當局尊重私家醫生臨床判斷,按每個病人評估及接觸史決定病人是否需要檢測,並向病人發出指示,要求盡快交回樣本瓶。陳肇始指,目前做到市民差不多每一區都可以取樣本瓶及接受檢測,呼籲如果市民有不適及徵狀,應盡早接受檢測。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指,相關病人需在檢測令發出後2日內完成檢測、一星期內交回報告。如未有如期檢測,違反強制檢測令,或會被罰款2,000元,政府亦可向違例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不遵從的話,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撰文:謝進亨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