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反修例示威|歐美關注黃之鋒等3人判刑 學者質疑控罪與刑罰不相稱

發佈時間: 2020/12/03

3名前香港眾志主要人物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昨日分別被判囚7至13個半月,多國對3人被判刑表示關注。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早在電台節目質疑,3人的判刑與控罪性質不相稱,認為法官考慮了不應考慮的因素。

涉6.21煽動圍警總 , 黃之鋒林朗彥周庭認罪 ,  裁判官︰不考慮判社服令 , 詳情即睇【下一頁

張達明表示,未經批准集結不涉及擾亂行為而可能引致暴力或破壞社會安寧的元素,只是無跟規定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以往有人不申請通知書,但只要是和平進行,當局以往都未必會檢控。

他質疑法官今次判刑時將一些不和平的情節放在3人身上,形容是違反法律原則,因如當日他們知情並參與涉及不和平的元素,警方會控告他們非法集結罪。但今次警方沒相關證據去控以較嚴重的罪行,且即使其他人有不和平的行為,他們也未必知情。

而3人昨日被判囚後,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稱對判刑感到震驚,認為北京當局不遺餘力消除異見,破壞港人享有的自由和真正的自治,呼籲全球所有熱愛自由的人與美國一同譴責是次不公正的判刑。

歐盟外交事務發言人稱判刑是香港縮窄民主聲音空間的另一跡象,強調應確保行使和平集會等的基本自由。德國外交部亦指事件令人憂慮,強調港人的權利和自由不應在國安法下受影響,但今次判決不利解決香港面對的挑戰。

律政司指外界對司法以偏概全攻擊

律政司昨撰文回應案件,指提出立即釋放3名被告等荒謬要求的人,不但不尊重香港司法制度,更顯示出他們罔顧3人已認罪的事實,認為外界對香港司法和法律制度作出以偏概全的攻擊及毫無根據的指責,完全漠視案件的事實和情況,既不恰當也不理智,並稱如企圖藉有關言論對香港的司法和法律制度施加不當影響,只會徒勞無功。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