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自私山友|缺德山客邊行邊吸煙污染環境 煙灰亂彈網民憂八仙嶺山火重演

發佈時間: 2020/12/07

在郊外吸煙或致山火發生!有網民指日前往郊外行山時,偶遇一班衣著光鮮、打扮不似行山之年輕人於行山徑旁邊食煙,影響環境之餘亦擔心如丟棄未熄滅煙頭會引致山火。據悉法例上郊野公園或未列作禁煙區,惟於該處生火或觸犯法例,一經定罪或可被判罰2萬5千元及監禁1年。

為「打卡」行山 煙民隨處彈煙灰惹山火擔憂

疫情之下,不少港人趁天氣清涼往郊外行山「散心」,但邊行邊食煙行為卻有引起山火之虞。有網民於Facebook專頁「香港行山路綫及資訊谷」發文,指有年輕山客於行山徑吸煙,期間更隨處彈煙灰,破壞郊外環境之餘亦擔心會引起火災,

「呢班MK仔女,一身名牌咁行山,擺明係跟風去打卡。」

從事主上載影片相片可見,多名年輕人於行山拉下口罩吸煙,事主指吸煙者將煙灰隨處彈,回程時亦見煙民聚集位置有飲完膠樽棄置,疑為同一班人所為。

不少網民留言批評相中人在山上吸煙行徑,指乾燥天氣下丟棄未熄滅煙頭或引致山火,甚至擔心1996年八仙嶺山火事件重演。有人則指一身名牌並非問題,吸煙亦屬個人選擇,惟邊山邊吸煙就的確叫人討厭,建議事主再遇類似情況可直接上前勸喻。

拋棄未熄煙頭可致山火 違例生火最高可罰2.5萬

港府並未將郊野公園列為禁煙區,惟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除指定燒烤地點或指定露營地點內,任何人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生火或用火,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2萬5千元及監禁1年。

漁農署亦提醒,在郊區拋棄未完全熄滅的火柴或煙蒂有機會引起山火,當「火災危險警告訊號」為黃色或紅色時代表發生火警危險性頗高或極高,行山市民更應留意。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