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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聚令.禁堂食|行會通過可發「限制與檢測宣告」 要求爆疫處所人士未檢測禁離開【5大防疫措施一覽】

發佈時間: 2020/12/08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8日)下午宣布多項防疫措施安排,當中包括收緊食肆堂食時間、限制宴會人數、規定指定處所關閉,與及公布限制身處有疫情爆發地點人士不得離開,直至完成病毒檢測之「限制與檢疫宣告」等等。

新一輪防疫措施安排如下:

1/晚6朝5食肆禁堂食
由本周四起,所有餐飲處所於晚上6點後禁止提供堂食,時間至翌日早上5時為止。相關措施暫定維持14日至12月23日為止;宴會人數不得多於20人、每枱人數上限2人,酒吧及酒館需維持關閉。

2/關閉13類處所
下列13類處所由本周四開始不得營業,暫定至12月23日為止。

  • 遊戲機中心
  • 浴室
  • 健身中心
  • 遊樂場所
  • 美容院
  • 夜店及夜總會
  • 公眾娛樂場所
  • 派對房間
  • 卡拉OK
  • 按摩院
  • 麻雀天狗耍樂場所
  • 體育處所
  • 泳池

3/限聚令及口罩令
2人限聚令及口罩令維持不變

4/限制與檢疫宣告
行會通過修例,政府可向有相當數量確診者近期身處,並有相當可能或曾發生感染之處所發出「限制與檢疫宣告」,相關人士在接受病毒檢測前必須逗留該處,政府亦可轉移處所內人士至其他場所或檢測中心。

相關宣告維持時間最長7日,如封鎖時間超過24小時,則社會福利署會向相關人士提供基本物資如食物、熱飯餐、救濟用品等等,有特殊需要者可申請離開,但仍需遵守防疫規定。陳肇始又指上述措施實行時會先做好風險評估,將其加入法律框架目的在於有需要時可隨時使用。

5/在家工作安排
為配合防疫,陳肇始再次呼籲僱主在未來兩星期安排員工在家工作,減少不必要人流。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