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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錢風波︱李家超:凍結疑犯罪得益機制 遭人以政治理由抹黑

發佈時間: 2020/12/10

近日有數宗案件涉嫌洗黑錢,其銀行存款被凍結,包括已流亡的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以及好鄰舍北區教會。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撰文指,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保護受害人的財產,不讓犯罪分子予取予攜。不幸地,有人因政治理由,把機制污衊為濫用權責。他批評,有關言論是錯誤和誤導公眾的抹黑,須義正辭嚴予以矯正。

警拘2人涉欺詐洗黑錢 , 好鄰舍教會及傳道人戶口被凍結$2500萬 , 詳情即睇【下一頁

李家超指,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任何人,包括銀行,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如挪用眾籌資金的詐騙案、販毒、經營非法賭博等,必須停止繼續處理有關財產,否則即屬犯法;法例亦說明,有關人士或銀行有責任向當局提交報告。

執法部門打擊洗黑錢 與涉嫌人政治背景無關

執法部門採取行動,必須是針對洗黑錢的行為,與涉嫌人士的政治背景無關。其他關連戶口,也須因為戶口內的交易屬可疑洗黑錢活動,與其是否親屬或個人關係無關。資產被凍結的人如有不滿,可向法庭提出訴訟包括要求賠償。

李家超又指,香港是反洗黑錢跨政府組織「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成員,其凍結懷疑犯罪得益的機制,符合國際要求,亦獲得了國際的認同。在2014至2019年,有總值約18億港元的可疑資產被凍結並隨後獲法庭頒令充公。有效打擊洗黑錢,不但是打擊有組織犯罪的重要措施,更鞏固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和聲譽。

李希望市民明白凍結涉嫌犯罪資金的重要性,不要被政治抹黑蒙騙,扭曲了依法行事、遵紀守法的事實。對於銀行履行防洗黑錢的法律責任,是理所當然,市民應予以肯定和支持。

撰文:謝進亨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