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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食環警方聖誕巡查餐飲處所 檢控5負責人涉違防疫例

發佈時間: 2020/12/27

聖誕節期間當局加強巡查,食環署昨(26日)與警方在灣仔、離島、油尖、黃大仙及觀塘採取聯合行動,共巡查133間餐飲處所及3間其他處所,單是食環署亦巡查613間餐飲處所,檢控5名涉嫌違反防疫規例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另檢控3名涉嫌無牌經營食物業人士。

另控3人涉無牌經營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最新防疫措施延長至明年1月6日,若餐飲業務或表列處所負責人違反《規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顧客在餐飲處所內違反限聚令及口罩令,分別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如無獲批牌照,任何人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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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謝雅寶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