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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准保釋 官媒質疑港法院管轄困難 被指為黎代言人 林卓廷反駁荒謬

發佈時間: 2020/12/2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香港國安法》,早前獲准以1,000萬元保釋,《人民日報》發表文章斥黎獲保釋是「匪夷所思」,質疑香港法院是否出現管轄困難,可由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而黎曾於聖誕當日與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會面,並開直播為黎護航,被質疑是黎的代言人,違保釋條件,林反駁說法荒謬。

《人民日報》前晚(26日)發表評論文章,題為「批准黎智英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指黎智英身負重罪下獲准保釋,如保釋期間逃遁或繼續禍亂香港,應由誰負責,認為黎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控,條文明確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否則不得准予保釋,「但黎智英極度危險,卻成為國安法被告中首個獲准保釋者,乃是匪夷所思」。

文章在微博的版本則以「香港法院,你們是不是管轄確有困難?」為題,引述國安法第55條,指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如港府有困難管轄,可經相關法律程序,由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文章指,國安法條文寫得很明確,「不得准予保釋」是常態,形容黎是「惡名昭彰,極度危險」的「亂港禍首」,卻成為違國安法罪名被逮捕而首名獲准保釋的人,質疑如果像黎智英都可保釋,「還有誰不能保釋?」

文章斥黎極度危險 准保釋匪夷所思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被問公署是否需介入時指,港府需按照《香港國安法》辦事,相信與公署一直有聯繫。

黎智英的保釋條件之一,包括不得在網上社交平台發布貼文及評論,而黎在聖誕日曾與泛民人士在寓所會面,其中林卓廷之後開直播為黎反駁深水埗前區議員李梓敬對獲保釋一事發表的言論。林在直播中表示黎智英明知有風險仍留港是為堅守信念,並指黎的寓所只承租回來,並非如李梓敬所說的私人物業。

深水埗前區議員陳穎欣批評,林是黎的代言人,質疑是黎間接使用社交平台作評論,本質上疑違保釋條件,希望律政司正視。林卓廷反駁說法荒謬,「是不是跟他見過的人,都不能用社交媒體?」,批評妨礙言論自由。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