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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國旗等罪成 鍾翰林判囚4月

發佈時間: 2020/12/30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去年5月涉於立法會示威區,毁壞親政府團體一面國旗,經審訊後被裁定侮辱國旗等罪成,昨被判監4個月。

被告鍾翰林(19歲),控罪指他去年5月14日在立法會指定示威區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及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主動伸手搶旗,及後跑到空曠位置,再拋高國旗,使行為被更多人看見,侮辱程度較高,可能引起現場人士激烈反應;但無證據指被告有預謀,暴力規模較細及持續時間較短,現場警員亦未阻止,惟考慮到影響深遠及引發暴力可能性不容忽視,終判被告監禁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