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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致死|「親子約定」不聽話便要體罰 4歲兒不願吃飯遭狠母藤條打死

發佈時間: 2021/01/18

現今仍有不少家長深信以體罰方式教導子女最有效,台灣就有一對夫婦在2018年時經常體罰4歲兒子,媽媽更與兒子有「親子約定」,當兒子不聽話時便要被責打,直至一次兒子因不願吃飯,被媽媽以藤條打致滿身傷痕,兩日後因休克送院,隨後證實不治。案件近日審訊,法官直指4歲兒童根本未能理解何謂「約定」,而男童離世時遍體鱗傷,認為因被媽媽責打致死,將她判監4年2個月,至於曾體罰兒子的爸爸亦判監1年。

台媒報道,來自高雄市的洪姓男子和劉姓女子,婚後育有2兒,劉女因為要照料兒子,又要協助從事製造業的丈夫管理公司業務,疑因雙重壓力下患上嚴重抑鬱和焦慮症,雖有就醫治療,但未見改善。

直至2018年,當時長子讀小學一年級,幼子則4歲,洪男在3月30日認為幼子拿走電視遙控器卻說謊,於是用藤條體罰,使他左手臂、臀部、雙側小腿均有大量瘀傷。

媽媽:兒子違反親子約定

5日後、即4月4日,晚飯時劉女發現幼子將食物含在口中不願吞下,勸戒後仍不聽話,認為違反親子之間的「約定」,於是以藤條狠打幼子。期間幼子因閃避被打中頭部等各處,隔日(6日)凌晨1時許,男童因休克送院,隨後證實死亡。

院方指男童因受毆打,造成橫紋肌溶解症,併發急性腎小管壞死,皮下軟組織大面積出血,送院時已沒有呼吸心跳。法醫解剖後發現,男童頭、軀幹及四肢有多處新舊鈍力創傷、擦挫傷和瘀傷,與警方檢獲的藤條吻合,法官裁定男童因被劉女毆打的新傷致死。

媽媽被判監4年2個月

法官批評,劉女供稱和幼子有個「約定」,如兒子不聽話便要接受處罰,惟幼子年僅4歲,根本未能理解何謂「約定」,這只是大人單方面的管束。另外,4歲幼童仍在發展階段,需要父母一步一步培養教導,而非一味因其不從己意而責打。

不過,考慮到劉女患有抑鬱症,故會予以減刑,依「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監4年2個月;至於洪男則以「傷害罪」判監4個月,可易科罰金,即以金錢代替被判處的有期徒刑。近日案件上訴進行二審,法官認為洪男在案發當年3月也曾體罰幼子,故改判監禁1年,劉女則維持原判。

4歲童遭繼父徹夜毒打生母沒制止 被趕出家蜷曲門前傷重慘死【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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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林幸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