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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打工仔請8日喪假復工卻被炒 被指曠工:3日以上要總裁批准

發佈時間: 2021/01/26

公司一般都有針對請假準則訂明規則,但守規矩之餘往往要考慮人情因素。內地一名打工仔因收到父親病故消息,故急需請假回鄉辦理身後事,未料請假8日並復工之後卻收到公司通知,指連續請假達3日以上都需要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以此為由將事主辭退。事主不忿決定控訴公司非法解僱,最終獲賠約9萬,相關事件亦於網上引起話題,大部分網民均指涉事公司處事手法不近人情,甚至認為其未來運作不會順暢云云。

父親病重身亡 打工仔急請假反被指曠工

綜合內地傳媒報道,一名姓陸男子於上海市一地產公司任職,去年1月6日,事主得知身在安徽的老父病重,故向公司請假8日至1月13日,隨後立即動身前往安徽。翌日,陸男獲公司通知指請假並未獲批,要求陸男立即返回公司工作。陸男獲悉後折返公司,途上卻收到消息指父親已然離世,故他決定繼續行程,回安徽處理父親後事。

至1月14日,陸男返回上海公司如常上班,惟事隔約半個月後,事主卻收到公司通知指按照規定,請假3日或以上需得到公司總經理批准,指事主「曠工」且「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及勞動紀律」,未有「補水」並立即將陸男辭退。

雙方對簿公堂 公司敗訴罰賠9萬

至3月,陸男認為遭公司不合法解僱,故上訴並提出104,069元人民幣(約12.4萬港元)索償。其後法庭裁定涉事公司違法解僱指控成立,需向陸男提供75,269元人民幣(約9萬港元)賠償,惟公司不服裁決提出上訴,法院二審判決指出,陸男於去年1月6日已提出請假,惟公司於翌日才通知其不獲批准,故1月6日不能當做曠工,且陸男於啟程前往安徽途中才得知父親離世,至此請假性質已有改變,質疑公司以請假天數釐定曠工標準是否恰當。

公司處事手法被指欠人情味

事件近日被內地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直斥涉事公司做法「無人性」、「無人情味」,認為如此漠視員工權益的公司大概不會成功,亦無可能長遠發展。有人則指如發生在正常公司,莫說對員工數天假期斤斤計較,甚至會立即出信予以關心慰問,猜測事件應為高層濫用權力之過。

責任編輯:鄭禮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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