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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97人涉違國安法 僅控8人 一哥:檢控率低言之過早 不同意是白色恐怖

發佈時間: 2021/02/03

警方昨日總結本港去年治安情況,去年全年錄得罪案約6.3萬宗,按年升6.8%,當中97人涉違《香港國安法》被捕,但僅8人被檢控。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指,國安案件涉嚴重罪行,需較長時間調查,現時認定檢控率低是「言之過早」,又否認有「白色恐怖」。另去年11月設立的國安熱綫,已收到4萬宗報料。

鄧炳強昨稱,雖然去年罪案數字上升,但下半年整體罪案數字較上半年跌4%,認為本港罪案情況逐漸回復平穩,強調警方會嚴防違法活動死灰復燃,特別是有人發動「孤狼式襲擊」。另總體破案率及暴力罪案破案率分別升0.7個百分點及1.1個百分點,達37.8%及52.4%。

國安案件 需較長時間調查

《香港國安法》去年6月底實施,警方亦將「維護國家安全」列為處長首要行動項目的首位。法例生效至今,有97人被捕,其中8人已被檢控。對檢控數字偏低,鄧稱,國安案件涉及嚴重罪行,需要較長時間搜證及調查,而法例生效至今僅7個月,認為現時認定檢控率低是「言之過早」。

對於不少國安案件都被批製造「白色恐怖」,鄧稱不同意說法,強調警方執法是根據法律和證據,部分人提出有關指控只是企圖卸責及誤導公眾。

舉報熱綫 已接4萬多項報料

至於國安處去年11月設立的舉報熱綫,鄧稱,已接到4萬多項報料,日均多達700項,當中有不少有用資料,惟未透露詳情。就外界關注國安處人手編制,他稱人員參與打擊國安罪行,亦不便公布編制。

另國安法第43條賦予警方7項權力,包括截聽、限制離港、毋須手令入屋搜查等,其中截聽更不受截取通訊專員監管,鄧強調,使用有關權力受嚴格限制。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則稱,不便透露具體使用情況和次數,惟當中4項權力早已存在其他法例,而警方曾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就4宗罪行凍結約6,500萬元。

此外,去年反修例事件相關罪案類別整體減約2成,議員容海恩昨提問會否有人利用毒品誘使年輕人參與暴力事件,鄧炳強回應稱,僅極少數被捕人被搜出毒品,相信他們僅受現場氣氛影響而亢奮,甚至「以為佢(被捕人)食咗毒品,當佢冷靜落嚟就似正常人」。

鄧炳強另透露,警方今年將購置較小型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俗稱水炮車),冀可在狹窄街道使用,另正測試2款較低殺傷力武器,包括催淚水槍及胡椒球手槍。

記者︰李卓謙

編輯:林子豐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