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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BNO|擁雙重國籍在港不受外國領事保護 林鄭:國際慣常做法 

發佈時間: 2021/02/09

中央及港府上月宣布,不再承認BNO護照為有效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昨日指,可能將無法為雙重國籍人士提供領事保護。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指,人大常委會1996年就國籍法在香港實施的決定,指明除非有外國國籍人士,聲明及獲確認外國國籍,否則仍被視為中國公民,不享有外國領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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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稱,國際法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Vienna Convention)同時指出,包括中國在內,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公民不會享有外國領事保護,有關安排是國際慣常做法。她又重申,英國放寬BNO簽證措施,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兩國認為BNO是旅遊證件的共識。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昨日在網頁更新旅遊指引,指得知香港與中國其他城市一樣,不承認雙重國籍,若同時擁有英國及中國國籍的人士,即使持英國護照進入香港,亦會被視為中國公民,在這個情況下,英國領事館可能不能提供領事協助,提醒如果已放棄中國國籍的人士,應帶備相關證明。 

撰文:謝進亨
責任編輯:蔡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