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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首宗國安法案不設陪審團 特首強調依法辦事

發佈時間: 2021/02/10

23歲男子唐英傑早前被控觸犯《香港國安法》,是本港首宗涉及國安法的案件,日前有消息指律政司以保護陪審團及其家人安全為由,案件將不設陪審團。特首林鄭月娥昨回應報道時強調政府會依法辦事,律政司稱因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任何人均不宜評論案件。

案件被告為23歲唐英傑,唐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在灣仔衝向正執勤的警員,事後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法新社日前引述消息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本月初曾通知唐英傑的法律團隊,稱為保護陪審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引用國安法第46條指示該案件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共同審理。

學者稱不意外建制:外國有類似安排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回應報道稱,有關的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作評論,但她強調當局所有事情也是依法辦事,如國安法內沒有適用條文,就不能採取任何行動。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稱,對律政司的做法不意外,認為人大訂立國安法時設立該條文,是從一開始就不相信由港人組成的陪審團制度,也表明不理會該條文會否違反《基本法》保留陪審團制度的條文,估計日後在高院處理的國安法案件也會「照辦煮碗」。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國安法條文列明律政司司長有權基於不同因素作相關決定,西方國家也有類似安排。

記者:歐文瀚

編輯:黎家榮

美術:梁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