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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措施|晚市堂食可延至10點限4人一枱 需符2大要求最早初七實行

發佈時間: 2021/02/10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及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今日(10日)出席疫情記者會,會上陳肇始公布農曆新年後社交措施安排,牽涉食肆可堂食時間、每枱限制人數,及原本被禁止營業之表列處所。

防疫措施可望2月18日放寬

食衞局局長陳肇始指,如本港疫情無大變化,可望於農曆新年假期後,即年初七(2月18日)有條件放放寬現有防疫措施,包括食肆堂時間、每枱人數、限聚令人數,以及表列處所重開等等。

重開處所包括

  • 體育處所
  • 健身中心
  • 美容及按摩院
  • 公眾娛樂場所(包括主題公園、戲院等)
  • 遊樂場所
  • 遊戲機中心

食肆相關

  • 堂食時間延長至晚上10點
  • 每枱限制人數放寬至4人

限聚令

  • 由2人放寬至4人

重開處所需符合2大要求

陳肇始強調,上述防疫限制放寬僅限疫情穩定下實行。與此同時,重開處所負責人除必須做好原有防疫措施,如限制人數、要求佩戴口罩、為顧客量度體溫之外,亦必須符合以下2項要求,否則或將被罰款或停業:

1.定期檢測
負責人需安排員工每14天做檢測,員工亦需保留陰性證明,供執法人員查核。員工需於恢復營業前最早7天前最遲3天前,(如2月18日重開即2月11日至15日)接受病毒檢驗,其後每14天再做檢測。

2.使用安心出行
員工必須要求顧客使用安心出行掃碼,或登記個人資料如電話號碼或姓名用以紀錄行蹤。

責任編輯:鄭禮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