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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8.18非法集結案開審 區諾軒梁耀忠分別認罪

發佈時間: 2021/02/1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9名泛民主派人士,在前年8月18日參與港島區集會,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預計需時10日,其中區諾軒及梁耀忠分別承認相關控罪,兩人判刑將押後至下月22日,在案件審結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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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9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73歲)、李卓人(64歲)、吳靄儀(73歲)、梁國雄(65歲)、何秀蘭(66歲)、何俊仁(69歲)、梁耀忠(67歲)、李柱銘(82歲)及區諾軒(33歲),各人分別被控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罪,其中區諾軒承認兩項控罪,梁耀忠則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但否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情指,民間人權陣線成員陳皓桓於前年8月12日通知警務處處長,稱有意於8月18日舉行2個公眾集會及一個遊行以抗議警察濫權,計劃先在維園集會,再遊行至遮打道行人專用區,並在遮打道行人專用區再集會,如他未能親身出席有關集會將由區諾軒代為出席。

警方反對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遊行集會

警方在3日後回覆稱不反對在維園舉行公眾集會,但基於公眾安全及利益,反對由維園至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的遊行及於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的集會,民陣即日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於翌日(16日)審理有關上訴後,認為該遊行及集會會對公眾安全及秩序構成重大威脅,因此維持原判。

8月18日案發當日,陳皓桓於下午約3時在維園宣布展開「流水式集會」,區諾軒與其他被告帶領參與者由維園遊行至遮打道行人專用區,期間被告高舉印有「煞停警黑亂港 落實五大訴求」的橫額,又高呼「我有權遊行 毋須警方批准」等口號。

是次案件由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審理,而黎智英代表律師之一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因早前1名港台形象設計髮型師初步確診新冠肺炎,余上周三(10日)曾到港台錄影節目,她被列為密切接觸者而需隔離檢疫,將缺席今日聆訊。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