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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問題|單位細被迫食鄰居二手煙 一家三口抽居屋3年食白果 港男欲棄公屋換私樓遭父母反對

發佈時間: 2021/02/20

不少人為了改善生活質素,都會努力儲錢希望成功「上車」。一名港男日前在討論區發文,指與父母同住公屋,原本打算抽居屋轉換較大的單位,可惜花了3年仍未成功。因居住環境欠佳,故他早有打算將公屋交回政府買私樓,惟父母卻認為不應「白白畀返間公屋政府」,一家三口因此各執己見,遂向網民尋求意見。

單位面積細無房 被迫食鄰居二手煙

一名30歲男網民周日(14日)在網上討論區「連登」以「應唔應該為咗買私樓放棄住緊嗰間公屋」為題發文,指他們一家三口住在公屋,雖然地理位置佳、樓齡細,惟單位面積細小,人均面積僅70呎,直言「一間房都冇」。

事主指,雖然公屋環境尚算乾淨,但由於樓上、樓下及對面鄰居長期吸煙,令其家中經常充斥煙味,鼻塞問題持續。此外,每逢假日半夜都會有跑車響喉聲響,但事主工作需要「高質素睡眠」,「第二朝如果冇精神有可能會死人」。

唯一好處方便上班

事主又提到,目前居住中的公屋唯一好處是方便自己上班:

「對我嚟講間屋唯一好處就係一落樓行20秒就到自己個車位,每日返工只需10分鐘車程。」

事主透露,他們一家三口家境不錯,父母一共月入5萬,惟他們經常指「自己隨時畀人炒或退休」;至於自己則是公務員,月入5萬,一家合共有10萬。而他們三人的儲蓄則有250萬,現時正交兩倍屋租。

與父母各執己見

事主認為,即使將公屋交還政府也無所謂,可以留給有需要的人;相反,如果為了等居屋而令私樓樓價升至10至15%,「損失嗰個係我哋」。惟事主父母認為可抽多2年居屋,「換咗間公屋先好過白白畀返間公屋政府,兩年後如果真係抽唔到就算數買私樓算」,一家為了此事而起爭執。

早有共識要住在一起

由於他們早有共識要住在一起,而父母亦不打算讓事主簽「衰仔紙」(不供養父母證明書),故事主未有自行除名置業的打算,令事主一度慨嘆:

「屋企明明唔係冇錢,但要委屈自己住垃圾公屋。」

帖文一出引起不少網民熱議,有人認為事主可自己先自行租屋,亦有人認為他們既然有能力就應買私人樓:

(↓點擊圖片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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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留言回應,表示父親不肯讓他除名買樓,「我老竇話家不成家,唔肯畀我除名,否則就要同我斷絕關係。」對此,不少網民無奈地稱:「乜原來一個家要住埋一齊一世先叫家,仔大仔世界啦!」、「除名都咁難,畀屋企人綁足下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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