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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安全|剩湯翻熱殺菌可室溫擺過夜?營養師拆解謬誤:毒素難除|附3大保存食物貼士

發佈時間: 2021/02/23

有時晚飯份量太多,不少人為免浪費,都會把剩餸留翌日再食;甚至有人認為只要把湯翻熱蓋上煲蓋,便可在室溫放過夜,不用放入雪櫃。有營養師提醒,食物存放室溫環境超過2小時,便會滋生大量細菌;即使進食前再次加熱,也無法消除當中毒素,隨時食物中毒。

台灣營養師李婉萍早前於其YouTube頻道「李婉萍的營養天地-健康與飲食素養」上載影片,拆解坊間對食物存放方法的謬誤。她指出,老一輩經常認為即使湯沒喝完,只要蓋上煲蓋加熱煮滾,便能在「真空狀態」殺滅細菌,不拿起鍋蓋的話更能在室溫環境存放一晚,但其實這說法並不正確。

她解釋,食物經煮熟後若2小時內仍未吃完,放涼後溫度跌至攝氏6至70°C範圍,亦即食物的「危險溫度帶」,細菌會於此環境下大量滋生;即使再次加熱能殺死部分細菌,卻無法殺滅由菌所產生的毒素,例如金黃葡萄球菌。

她提醒,煮熟後食物應於2小時內盡快吃完,或將剩餸放入冰雪櫃保存;若於夏天炎熱天氣下,更應在1小時內食用完畢。她強調即使湯翻熱後,也不能在室溫下放過夜。

醫生教食物保存3大要點

腸胃肝臟科專科醫生李達榮早前接受《晴報》訪問時指出,一般食物曝露於室溫下數小時已會滋生細菌;若進食含有致病媒介或受致病媒介污染的食物,有引致食物中毒的風險,患者一般出現嘔吐、腹瀉及發燒等,亦可致脫水、休克與及內臟衰竭,嚴重者甚至會死亡。他建議保存食物時注意以下3大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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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賴天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