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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民主派質疑區議員宣誓條文不清 建制派促設委員會供舉報

發佈時間: 2021/02/24

政府昨宣布計劃修例以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並將要求區議員宣誓,同時設立正面和負面行為清單,列明哪些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電台表示,本港的法律條文一直都需要清晰條文,但今次修例不少條文都不清晰、也沒明確說明範圍,例如商業行為也可「損害香港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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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質疑只要政府覺得區議員不符合條例,就可以提出司法程序,惟政府又沒說明會採取哪些程序,同時指出「負面清單」當中大部分都不屬犯法行為,但可導致被指控「發假誓」的嚴重後果,最高監禁7年。

身兼南區區議會主席的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認為,今次政府修例是參政或有意參政者頭上懸掛的一把刀,又指當局的「負面清單」列出的內容如損害香港利益、無差別否決議案等內容都很模糊空泛,留有很多空間讓當局演繹。他稱民主派暫未仔細討論會否宣誓,也不知道會有多少人被取消資格,但強調區議員是由市民投票選出,在現屆任期未完之時,希望能盡量堅持下去。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則對修例表示歡迎,認為區議員作為公職人員,應有一個形式進行宣誓,看不到有不合理的地方。他批評有不少區議員利用議政平台,尋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損害香港利益,而對於他們的行為是否觸及「負面清單」,相信律政司會作判斷的過程,議員亦有權上訴。他又建議當局可於通過修例後設立委員會,讓市民發現有人作出違誓行為後舉報。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