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財政預算案2021|電子消費券不能繳政府費用 陳茂波冀助中小企及零售業

發佈時間: 2021/02/25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當中提出向合資格人士分期發放合共5,000元的電子消費券,他今早出席聯合電台節目時稱,預計預算案各項措施可提振本港經濟約2%,粗略估算電子消費券也可提振0.7%,特別是很多中小企及零售業都很「餓」,期望措施可達致乘數效益。

$5000電子消費券料暑假起登記 , 申請資格、使用限期、發放方式8大Q&A , 詳情即睇【下一頁

他表示會讓消費券使用範圍盡量寬,不論街市、快餐店、零售店或從本地商店網購都可以用,相信生活較拮据的市民可用作減輕開支,有能力的市民就可花費更多。他建議市民多花一些錢幫助商戶,政府亦會鼓勵商戶推出更多推廣項目,將效益發揮得更大,又表明消費券不能作交通費、繳交水電費及交稅等用途。

多名市民在節目質疑派發電子消費券做法不理想,因很多市民面對經濟困難或失業,連基本生活需要也有問題,但消費券要求他們購物而不能儲起,認為應考慮轉為派發現金。亦有市民指一些小商戶及街市檔戶沒有裝設八達通收費系統,擔心未能使用消費券。

陳茂波稱,明白部份市民生活困難,指電子消費券可用於餐飲,不一定是用作購物,強調推出電子消費券是希望幫助中小企及零售、餐飲等行業,又相信將來市民即使身處內地,也可以在網上選購本地商戶的商品,又指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已有撥款資助商戶設立電子收費系統,政府稍後會再跟進。

他又提到,去年派發現金時亦有市民質疑為何不派發消費券,強調政府有聽取及跟進意見,而政府將沿用去年派發現金的系統處理派發消費券的手續,盡量節省行政費。他亦稱政府會盡量周詳考慮,一方面會讓市民盡量使用,另一方面會小心考慮和跟進有關濫用消費券的意見,但因消費券不是實名制,長者也無需自行外出消費,而可由照顧者代勞。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