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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改選舉制度 非剝奪反對派機會 1年內完成本地立法

發佈時間: 2021/03/10

人大會議昨進入分組審議完善本港選舉制度決定草案的修改稿。特首林鄭月娥接受內媒專訪時表示,下屆特首選舉料明年3月舉行,港府要在未來12個月內完成所有本地立法。她又強調,修改制度不是為剝奪某一政見者的參選機會,只是確保愛國者才有機會參與治港。

林鄭月娥在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專訪中稱,過去一直有人利用選舉制度的「漏洞」,擾亂政府管治甚至勾結外國,要堵塞漏洞就要改變選舉安排。她稱,暫不能透露詳情,因人大仍在審議有關決定,但相信人大決定會賦權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的附件一、二。

她指出,其特首任期至明年6月就完結,特首選舉則在明年3月舉行。換言之,特區政府要在約12個月內根據人大及人大常委會決定,修改最少20項本地法例,以及推展選民登記等工作。

她稱由於時間緊迫,港府不可能按既定程序提出修訂,只能由中央出手。

確保愛國者治港 要求不算高

對被問到今次改變或收窄甚至抹殺反對派的參選空間,林鄭重申,整個安排只是確保愛國者才有機會參與治港,並非要剝奪有特定政見者的參選機會,與他們是否喜歡社會主義、想要更多民主以及支持或反對政府無關。

林鄭續稱,愛國者定義30多年前已由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提出,就是必須尊重和熱愛國家及人民、真心認同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以及支持和協助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認為有關要求並不高。

另律政司長鄭若驊接受外媒訪問稱,本港自2003年以來出現的社會事件,危害香港政治體制和選舉制度,到前年香港出現街頭暴力、分離主義和反中情緒,中央有需要採取措施完善制度。她稱,歐洲人權法院的判例指明,一個地方完善制度時,要考慮其歷史發展及政治狀態等因素,認為中央做法並無不同。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