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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意外|三分一致命意外涉短期工程 羅致光建議優化呈報機制 

發佈時間: 2021/03/14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本周二(16日)將討論優化建築工程的法定呈報機制,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指,政府分析近年致命工業意外個案發現,約三分一個案涉及工期少於6星期、或僱用不多於10名工人。當局建議修改呈報機制,讓勞工處盡早掌握風險較高工程的資料,以便及早巡查,能做到「早呈報早巡查、除風險樂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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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稱,目前《建築地盤(安全 )規例》下,工期短及僱員人數較少的工程,承建商毋須向勞工處呈報。他建議,4類風險相對較高的工程須納入必須呈報項目,包括: 

  • 搭建、擴建或拆卸大廈外牆吊棚
  • 建造長2.5米或以上隧道
  • 建造或拆卸樓宇
  • 工人需於超過1.2米深的坑槽、豎井、坑道或挖掘空間內工作 

羅致光建議,縮短呈報期限,由工程展開後7天內,改為工程開展前,並會要求承建商提供更多風險細節,例如是否涉及棚架工程或使用起重機械等。他稱,由於吊棚工期一般非常短,風險相對較高,建議吊棚工程承建商需於工程展開3個工作天前向勞工處呈報。 

撰文:謝進亨
責任編輯:蔡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