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愛國者治港|擬綜合條例草案改選舉制 林鄭預計12個月內完成

發佈時間: 2021/03/15

全國人大會議早前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特首林鄭月娥接受本地傳媒專訪時表示,政府初步傾向以一條綜合的條例草案形式處理修改選舉制度,而不是逐條條例審議,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專責小組及律政司的草擬法律科已展開相關工作,並在12個月內完成,預計有逾20條主體法例及附屬法例須修改。

陳智思:林鄭無暇考慮連任 , 指政府冀今年完成兩選舉 , 詳情即睇【下一頁

她稱已得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支持,並引述對方指立法會在有需要時會增加會議,並會讓其他會議「讓路」,確保有充足時間審議法例。對於有批評指可能會壓縮民主派的參政空間,她認為愛國者有客觀標準,某人能否參選的答案不在她,而是在對方身上,認為完善選舉制度只會令參政空間更廣闊。

人大決定當中要求設立香港特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林鄭月娥指未來不論是參選特首、選舉委員會還是立法會,都需要由資格審查委員會確保想參選的人符合「愛國者治港」要求,其層次一定高過選舉主任,也不會只是一個人。她亦強調政制發展行得不穩甚至行歪,民主進程就完全無意思,不會為人民帶來幸福或穩定環境。

譚惠珠:民主發展應「兩條腿走路」

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早在電台節目稱,修改本港選舉制度時要「兩條腿走路」,除要有普選亦要補充對「愛國愛港」的理解,確保選出「愛國愛港」的人治港,否則普選會有危險,冒進不能解決問題。她亦指選舉資格審查委員會不是行政機關,預料其決定不易遭司法覆核,但仍正聽取相關意見,又認為事實及真理足以制衡委員會決定。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