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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境悲歌|基層勞工疫下或因3條件失職津 團體批港府「多勞多得」標準存謬誤

發佈時間: 2021/03/28

政府計劃在今年6月起將「在職家庭津貼計劃」(職津)一般家庭(非單親)住戶基本工時要求由144小時降至72小時,為期一年。明愛荔枝角職工中心指,本港不少受疫情影響的勞工,因工時不足導致未能申請職津,容易令他們陷入失去收入和政府補貼的「雙失」困境。

職津工時要求下降至72小時 , 料2.4萬人受助今年6月起實施 , 詳情即睇【下一頁

中心表示,早前接觸受影響不同行業的基層勞工,包括受「停業令」影響的娛樂場所從業員、放無薪假及削減工時的飲食業員工、開工不足的地盤工人等,顯示政府以「多勞多得」作為領取職津的標準,未必能支援到在職貧窮、就業不足甚至失業的人士。

他們指出,由於目前職津機制與工時掛勾,只要基本工時不足144小時(調整後為72小時)就不能領取,而只要不符合下列其中一個條件就可能導致工時不足︰

  • 受疫情影響生意,令員工被放無薪假、削減工時或開工不足
  • 政府指明在某段時間不能營業的行業
  • 因身體問題無法任職長工時工作


多名基層勞工反映其面對的問題,如原在一間連鎖飲食集團任職廚師的阿雲,去年3月時被要求放無薪假、且未有再編更令她未能受惠「保就業」計劃,直到7月找到新工作後,每日工作僅7小時,做足一個月也只有182小時,不達高額津貼要求,其後僱主更要求她將工時降低至每日4小時,令她工時不足而無法申請職津。

曾任中港司機的阿良則在去年封關後遭公司扣減工作時數,並在去年11月初「保就業」結束後被解僱,至今仍未找到新工作。他稱在減工時期間收入一直只靠公司的「保就業」計劃,去年9月及10月僅開工16日,收入只有1.3萬元、只能領取到基本津貼1,000元。

中心認為,即使政府將職津的基本工時調低,但仍有需要的家庭無法領取津貼,故提出以下建議︰

  • 取消職津工時要求,改以「收入愈少職津愈多,收入較多津貼較少」為原則
  • 放寬曾停業行業員工的「在職」定義
  • 設立追溯期至通過後最少前半年
  • 暫時擱置5月取消就業交通津貼的安排並作全面檢討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