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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管倡「2+2」租約 首兩年不可加租 續租最多加15%

發佈時間: 2021/04/01

劏房「天價」呎租,基層水深火熱。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昨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立法規管,業主需以書面形式簽訂附設強制性條款的「標準租約」,包括2年「死約」,期間業主不可加租,租客有優先權續租1次,租期2年,但租金加幅以15%「封頂」,惟不設「起始租金」。

關注團體擔心未來數月現加租潮;業主則不滿設「捆綁期」,料掀退場潮。

小組估算去年有逾10.09萬間劏房,近23萬人居於劏房,月入中位數為1.5萬元,月租中位數則為4,800元,呎租高達39元,遠超新界及九龍區細價樓呎租;在曾被調整租金的租戶中,有75.6%租戶在上次調整時被加租,平均為7%。

無獨立水電錶 業主須提供帳單副本

小組認為政府應立法規管,強制業主及租客需在指定期內,簽訂附設強制性條例的書面「標準租約」,業主須在簽訂後1個月內向差估署提交資料。標準租約包括設「2+2」租期,即業主首2年不能加租,但可減租,2年後租客有1次優先續租權,續租時業主需按差估署私人住宅租金指數的百分率變動調整,或以15%為上限,以較低者為準;若指數跌,亦需作相同百分率減租。

另租客只須向業主支付租金、按金、經攤分的公用設施費用、因違反租約而產生的款項;若劏房不設由電力公司或水務署安裝的獨立水電錶,業主要求租客補還公用設施費用時,須向租客提供公用設施帳單等副本及明細表。租客所付的攤分費用,其總和不得超過相關公用設施帳單的款額,包括煤氣或石油氣、電訊、Wi-Fi等。小組亦建議設罰則,如業主額外收款等屬違法。

差估署數據顯示,2018年私人住宅租金指數升幅為14.7%,若以此為例,業主仍可加租最多15%;但在1999年,該指數一度跌達25.7%,據小組說法,因不設減租下限,業主需減租25.7%。

對有建議設起始租金,小組主席梁永祥表示,設起始租金的程序冗長,令空窗期更長,加上若過於傾斜租戶會「好心做壞事」,「業主無興趣繼續做(劏房),會影響供應」,又認為只要是守法業主,有關規管不受影響。至於會否實施發牌制,他稱如劏房問題持續惡化,不排除收緊措施。

基層不滿無起始租金 業主斥傾斜租客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吳堃廉批評,15%加租上限難保障基層,不設起始租金下,擔心業主將在立法前大幅加租。身兼工作小組成員的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怒斥,方案傾斜租客,4年「捆綁期」足令業主退場,「我第一個唔做,已賣緊盤」,認為業主寧可重新裝修以整個單位出租以避規管。運房局稱,會仔細考慮小組建議,本立法年度內盡快提交條例草案。

記者︰謝雅寶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