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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違令開場引爆歌舞群組 尖咀百樂會罰$4.8萬租場者囚2月

發佈時間: 2021/04/07

歌舞群組早前致732人感染,為疫情以來最大群組。九龍城裁判法院今日就其中1間爆疫舞廳進行裁決,百樂會持牌人因觸犯第599F章規定,判罰4.8萬元;至於租用上址舉辦派對的籌辦人,則因違反限聚令,判入獄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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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百樂會持牌人在去年9月和11月期間,未有確保會址內所有人戴好口罩,且安排現場表演,表演者亦無戴口罩,加上未將表演者和賓客作有效分隔,違反第599F章規定。至於派對籌辦人則在去年11月16日,租用上址舉辦百人派對,違反限聚禁令。

民政事務總署指,會繼續積極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包括在全港各區會址加強巡查,促巿民要嚴格遵守防疫措施。

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梁偉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