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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陪審團︰勿受情緒影響 須獨立考慮各人罪責

發佈時間: 2021/04/09

5歲女童疑遭父親及繼母虐待致死案,法官昨展開引導陪審團時提醒,本案涉及兩名小朋友,但陪審團考慮裁決時,不應受個人情緒及感受影響,陪審團亦需考慮父母是否有犯案意圖,並需逐一考慮各人罪責。

法官昨引導陪審團時指出,涉案父親及繼母面對1項謀殺罪,陪審團需考慮兩人是否有意圖對案中女童Z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控方必須證明,兩名被告在作出有關行為期間,在某一刻是有意圖對Z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換言之,有關行為和意圖需同時出現。

法官又指,陪審團都聽過兩名被告自辯時解釋,他們體罰Z只是為了教好她,陪審團需自行判斷是否相信被告的說法,但即使陪審團相信被告是出於想教好Z,仍需繼續考慮其他證據,以判斷被告是否有意圖對Z造成身體嚴重傷害,因為兩者並非不可並存。

法官坦言,案中並沒有直接證據指被告有上述意圖,因此陪審團需考慮所有環境證供,例如控方就要求陪審團可考慮Z的傷勢嚴重程度等。

官︰壓力非謀殺誤殺辯護理由

至於繼母的精神狀況,法官指陪審團考慮繼母是否有意圖對Z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時,亦需考慮其精神狀況,但法官提醒,無論是抑鬱症或壓力,對於謀殺罪或誤殺罪來說亦非辯護理由。

法官又指,雖然父親及繼母同被控1項謀殺罪,但陪審團必須獨立考慮兩人的罪責。若陪審團裁定兩人謀殺罪名不成立,則可考慮兩人誤殺罪名是否成立。

法官強調,本案涉及兩名小朋友,但提醒陪審團不要受個人情緒影響,亦不應受到報章和互聯網等媒體影響,即使陪審團對被告或證人有任何個人感受,亦應先摒除在考慮之外。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