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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務員注意】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6月舉行 仲有唔夠一星期就截止(附申請方法)

發佈時間: 2021/04/09

日前公務員事務局公布,本年度首輪綜合招聘考試(CRE)及基本法測試暫定於6月5日及12日舉行,申請截止日期為4月15日。由於受到疫情影響,綜合招聘考試舉行仍有變數,故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要把握是次機會。

政府不時招聘公務員,但一般來說,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除非應徵者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的同等成績。如果看到合適職位想應徵,但未持有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就只能望門興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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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務員事務局建議,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考慮參加是次考試,以便在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前,當有關職位作招聘時,符合應徵資格。至於同期舉行的基本法測試,其成績亦會用作評核應徵者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如果這一次未能應考,今年另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則暫定在2021年第4季舉辦,而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該輪考試亦會在一些香港以外的城市舉行。該輪考試暫定於10月2日及9日(香港試場)以及12月4日(香港以外的試場)舉行,有關詳情將稍後公布。

申請資格:
- 持有大學學位(不包括副學士學位);或
- 將於2020-21學年獲取大學學位;或
- 持有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

申請方法:
1)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
2)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並郵寄至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718室公務員考試組
- 申請人必須於4月15日下午5時前,透過以上兩種途徑成功遞交申請書。

編輯:唐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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