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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大自然|無品男女橋咀島擅捉海參 無視勸告繼續執走一大袋

發佈時間: 2021/04/11

新冠肺炎疫情下無法外遊,不少市民選擇到郊外親親大自然,然而近日一對男女在西貢橋咀島遊玩期間,被發現擅自執拾大量海參,即使有人出言勸阻,兩人仍然無視。根據法例,擅自在郊野公園殺死、獵捕野生動物均屬違法,最高多監禁1年。

公務員secrets」facebook專頁昨日(10日)刊登一名讀者投稿,指在橋咀島遊覽期間,發現一對中年男女正在執拾海參,事主形容兩人「男(說)普通話,女(說)廣東話」,故他用普通話提醒兩人,郊野公園野生動物不能捕捉,

「提醒佢地唔可以執,佢地都當聽唔到繼續執,執咗一大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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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指,以往去橋咀島會看到很多海參,惟當日沿岸仔細觀察卻一隻未見,但該對男女卻手執一袋,對兩人行為感到不齒。

擅自帶走郊野公園屬違法

事實上,過往經常有人發現,有遊人在橋咀島捉走海參,甚至以膠杯盛走寄居蟹,甚或將捕獲「戰利品」帶返家中飼養,然而有關行為或觸法法例。

西貢橋咀島屬香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範圍,受到法例第208章《郊野公園條例》規管。條例的第26條列明,禁止或限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殺死、獵捕、設陷阱捕捉、騷擾或打擾任何種類的野生動物,違者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1年;如屬持續的罪行,除本身就該罪行的刑罰外,可另處每日1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