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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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旅遊目的地事故 旅保不賠

發佈時間: 2021/04/16

非旅遊目的地事故 旅保不賠

每年3月底或4月初,保險投訴局(於2018年1月16日成立,取代保險索償投訴局的角色)都會公布上一個年度的保險索償投訴統計資料,以及個別個案的內容和投訴結果。

去年可能因為新冠疫情影響,整體投訴數字比2019年減少6%,而涉及的投訴險種(以結案計,下同)仍然是住院醫療最多(佔43%),其次就是旅遊保險(佔30%),但2019年涉及旅遊保險的投訴個案只佔19%。

心水清的姊妹可能馬上想到,2019年因為社會運動,曾經令機場受阻,而去年3月起的新冠疫情,也影響市民大眾的出行,因此,這段期間的旅遊保險出現較多爭拗是不難理解的。

不過,我可以預期,明年公布的今年投訴個案,涉及旅遊保險的應該會大幅減少。不是嗎?自從去年3月起到今日,幾乎沒有港人可以離港旅行呢!

保險投訴局提供了6宗有關去年旅保的索償投訴個案,當中有兩宗涉及2019年社會運動令機場受阻而出現的索償投訴。另外有一宗是關於去年新冠疫情擴散至歐洲而出現的投訴。

在這6宗旅保索償投訴個案中,大部分都得直,或保險公司在聽取顧問專家意見後,與投訴人達成和解,但其中一宗的結果是維持拒賠決定。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社運疫情影響過去兩年行程

這宗個案,涉及2019年社會運動對香港機場造成的受阻。投訴人和家人計劃於2019年8月14至18日到大阪旅遊,並購買了旅遊保險。他們原定乘坐8月14日零時50分從香港飛大阪的航班,但由於當日香港機場受公眾集會影響出現混亂,航空公司決定取消航班,投訴人最後決定取消行程,而航空公司也退回全部機票費用。投訴人根據旅保保單中的「取消行程」保障,向保險公司索賠未能退回的約3,000元酒店費用。

不過,保險公司以香港機場設施受阻,並非發生於「計劃目的地」為理由,拒絕向投訴人賠償「取消行程」保障。

姊妹們,妳認為保險公司這個決定合理嗎?

但最後,保險投訴局也贊同保險公司的拒賠決定,原因是旅保保單的條款中,確實指明因為旅程「目的地」出現非預期的罷工、工業行動、暴動或內亂等等,保險公司就有責任賠償因為取消行程而導致的損失。但當日航空公司發出的航班取消證明顯示,是因為香港的機場設施中斷,而不是投訴人的旅遊目的地。

姊妹們,大家認同投訴局的決定嗎?我相信,大家也可能會有種「魔鬼在細節」的感受。但我想再分享另一個個案,再跟大家談我的看法。

以下的個案就是因為去年疫情而引發的。一對夫婦去年3月參加了一個11天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旅行團,原定3月18日乘搭由葡萄牙里斯本經伊斯坦布爾返港的客機。

由於疫情爆發,西班牙宣布自去年3月15日起局部封鎖,航空公司拒絕讓乘客登機,旅行團決定縮短行程,投訴人須另購機票轉機返港。

他們隨後就額外的機票費用向保險公司提出「旅程中斷」保障的索償申請,但保險公司以本港衞生署早於去年3月6日發新聞公報,建議市民延遲非必要的外遊計劃為由,根據不保事項條款中「不予承保因受保人沒有作出合理的預防以防止索賠出現」而拒絕賠償。

不過,投訴委員會認為,衞生署當日的新聞公報並非外遊警示,也不認同這對夫婦於旅程開始時,能夠預見西班牙會局部封鎖,也沒有資料顯示,他們當時沒有採取合理的預防以避免索賠出現,不同意保險公司拒絕索賠的理由。保險公司最後向投訴人夫婦作出27,500元的旅遊保險賠償。

緊急運送及住院保障最重要

姊妹們,聽過這兩宗個案後,妳的感覺又如何呢?其實,旅遊保險屬於「一般保險」,很多保障都是要指明的受保原因,簡單來說,就是指明受保才受保,如果沒有指明,很多時都不受保。

我明白,當大家買旅遊保險時,絕大部分都不會查閱保單的保障條款,也會認為所有在旅程間出現的問題都會受保,但其實不是這樣的。我也在本欄提過,買旅遊保險最重要是保障緊急醫療運送,以及因嚴重事故要在旅遊目的地入院,其他保障都是附加的。所以,若大家不看其他內容也好,最重要是查看以上的保障條款,下次我會再講述這些保障的內容和要注意的事項。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