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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氣泡|不能打疫苗需醫生證明 蔡堅促政府供詳細指引

發佈時間: 2021/04/29

政府推出的「疫苗氣泡」規定,如餐飲處所和表列處所的員工因健康理由不能接種疫苗,需提供醫生證明。醫學會會長蔡堅今早在電台表示,雖然衞生防護中心早前發出的指引提到多項慢性病患者是否適合接種疫苗,但未有說清病情如何才算「不穩定」而不能接種,已去信要求食物及衞生局提供更詳細的指引和統一的醫生證明格式。

他指當局在上周四發出一份18頁的新指引,加入了多個專科學會對疫苗接種的意見,並指明部分人應延緩接種疫苗︰

  • 敏感病
  • 慢性病
  • 控制不好的疾病
     

新指引亦有為多種病人的情況列出處理方式︰

  • 慢性肝病
  • 懷孕
  • 癌症
  • 風濕病
  • 器官移植病人

指引亦指出如病人的膽固醇高,需同時有其他疾病病徵才應延遲接種。

蔡堅認為新指引內容比早前的指引更詳細,也超過藥廠本身的指引,但如要了解慢性病患者是否控制得好,醫生需掌握病人的病歷及進行檢查,惟指引未有介定何謂「病情控制不好」,如高血壓人士在診所驗到高血壓,醫生可說他控制得不好,但如只是輕微超標,又或病人稱在家中驗出高血壓但在診所驗不出,就難以判斷是否符合延遲接種的條件。

他又提到,指引除未有列明有關人士應延後多長時間才接種,也沒有提供統一的醫生紙格式,例如是否只需簡單書寫不適宜還是要提供資料,可能在日後引起爭拗,認為當局應要說明清楚。他強調醫生有責任向病人解釋打針的好處,讓對方明白和感到安慰,以加強社區防疫,「驚打針」並非不接種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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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