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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夏博義認同國安法有必要 稱已離英自由民主黨非「反華政客」

發佈時間: 2021/04/29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早前質疑反修例事件期間多宗案件判刑過重,並強調和平示威有助疏導民怨,如民怨無法宣洩或引起更大破壞,被中聯辦批評是「反華政客」,「為違法者張目」。夏博義接受本地傳媒專訪時,指自己上任後已向英國自由民主黨申請退黨,強調自己並非政客亦不「反華」,自己仍是黨員時從不涉及任何外交關係或事務。

主席夏博義言論惹爭議 , 大律師公會重申非政治組織 , 詳情即睇【下一頁

對於他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後批評《香港國安法》不符合法治精神,夏博義指自己一直認為《香港國安法》是合法且必需,因大多數國家都有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但公會對個別條文有意見,如第60條免除國安公署官員因其行為而受到法律挑戰的可能性,故有責任研究及提出修改條文,料日後會向政府提交建議書。

他亦重申《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享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作為擁護《基本法》的大律師公會主席,有責任為市民和平示威的權利發聲,強調自己一直反對各種暴力,不論發自示威者還是警方均然。他亦表明公會不是政治組織,只是在採取適當行動及發言時無可避免會接觸到敏感的政治議題,認為外界和中聯辦有誤解。

對於英國近期要求在香港終審法院的英籍法官總辭,夏博義認為海外非常任法官能為終審法院在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方面作出重大貢獻,故致力為香港爭取挽留海外非常任法官、亦堅持本港法律制度完善健全,早前也已去信英國大律師公會批評當局無理且無權要求英籍法官總辭。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