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私隱條例|青協調查指逾6成6人撑「起底」刑事化 7成同意增私隱專員檢控權

發佈時間: 2021/05/16

青協「青年創研庫」今日發表《大數據時代下保障個人私隱》研究報告,指在3月5至17日訪問808名15至65歲本港居民。結果發現,有65.5%受訪者支持將「起底」有關行為定為刑事罪行,有70.8%同意增加私隱專員公署刑事調查權及檢控權,亦有59.9%認同公署可有法定權力,可要求社交平台等移除起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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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亦就其他私隱議題作調查,有41.8%指不支持推行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制,原因包括有私隱憂慮(65.5%)及憂損表達或言論(42.5%);有51.7%指正考慮或無下載「安心出行」,主因為有私隱憂慮(80.9%);有56.6%指實時監察的閉路電視系統應納入《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私隱條例》)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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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創研庫民生組召集人陳昌堅引述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保障個人私隱與保障公眾利益之間需要取得平衡,認為新聞活動應受《私隱條例》「起底」部分豁免,政府應與業界溝通。

青協青年研究中心研究員蔡晴峰則說,現行《私隱條例》未有因科技發展而更新,當中有6大不足,包括:

  • 個人資料定義未包瀏覽紀錄等「網上足迹」
  • 無資料外洩後强制通報機制
  • 無資料保留時限
  • 無規管資料處理者外洩資料後的法律責任
  • 私隱專員公署未獲賦權刑罰
  • 難應對「起底」

蔡舉例,私隱專員公署今年2月曾指「安心出行」符合《私隱條例》有關要求,惟現行「個人資料」定義落後,未涵蓋「不能被確認但或可辨識」的個人身份資料,例如出入行蹤等,它可靠現今追蹤技術找出個人身份。他建議政府推動任何涉私隱議題如「電話卡實名制」前,應先針對《私隱條例》不足之處作修訂。

撰文:李嘉慧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