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警權法爭議

發佈時間: 2021/05/21

英國警權法爭議

究竟社會應如何在維持社會秩序及保障遊行集會自由中取得平衡?近日英國社會便正因為政府提出的《警權法》進行熱烈討論。

提出《警權法》的導火綫源自2018年起,一連串由關注氣候變化的環保分子所發起的「反抗滅絕」行動。在持續數月的示威中,示威者曾連續多日佔據倫敦市中心多條主要道路,令倫敦交通幾乎癱瘓。為阻嚇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保守黨政府決定修改現行法例,以加強警方執法權力以及增加示威者破壞公眾秩序的刑罰。

然而,《警權法》草案於3月提交國會後,部分輿論認為政府所提出的草案過分擴大執法機關及警方對控制集會以及一般民眾正常表達意見的自由。例如,在現行法例下,英國警方必須證明示威活動將嚴重影響社會安寧及財物損失才能限制集會自由;但在《警權法》通過後,警方只需要相信集會將構成公眾不安,便能限制示威時間,甚至可以將其定性為非法集會。

另一方面,《警權法》亦將大大提高集會舉辦方維持秩序的責任,若果示威人士未有跟隨警方「合理」的規定,即使在警方未有明示該規定下仍須為此負上刑責。

3月英國發生懷疑警察姦殺少女案後,警方被指使用過分武力驅散悼念集會,令反對《警權法》的輿論進一步升溫。倫敦已經有多個周末出現要求政府撤回《警權法》的集會。但縱使面對日益洶湧的民情,執政保守黨仍然堅持政府有責任為保障公眾安全盡快通過《警權法》。而由於保守黨在國會內佔大多數議席,《警權法》的通過恐怕已成定局。(本欄逢周五刊登)

撰文: 丁宏量 香港電台第一台《十萬八千里》,逢周六上午11時播出。新聞裏,有知識,60分鐘走遍世界。
欄名: 《十萬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