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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李家超指凍結黎智英財產涉國安法 去信金融機構與正常營商無關

發佈時間: 2021/05/27

《路透社》引述消息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月曾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滙豐銀行和花旗銀行發出署名信,要求銀行不要就黎智英的戶口和指名財產作任何交易,包括出售、轉讓、用作抵押或轉移至香港境內外,否則可被判最高7年監禁和罰款,同時引述多名高級私人銀行家和律師稱,今次是港府首次將國安法擴大到銀行的精英階層,曝露客戶和高級財務經理面對的風險。

壹傳媒開市前停牌 , 待公布黎智英被凍結資產聲明 , 詳情即睇【下一頁】 

報道提到,該信是在當局凍結黎智英的資產後發出,亦列出由3間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的公司的7個相關香港銀行戶口,有關指示會在2023年5月到期。 報道引述黎智英一名財務顧問表示,有關帳戶涉及的金額相對較少,但代表了在香港負責管理黎智英私人財富的銀行管理層,與全球銀行關係網絡中斷,現正尋求律師意見,以了解如何挑戰凍結財產決定和對離岸資產的影響。

李家超下午回應報道內容時,強調自己行使有關權力是因為黎智英被控兩項與國家安全有關的罪行,而經考慮後相信有關資產與相關罪行有關,重申需要依法處理犯罪財產,與正常營商無關,故普通商業活動仍可如常繼續,認為不應將兩者混為一談。

李家超重申不應參與未批准集結

另外,警方較早前反對支聯會舉辦紀念六四活動的申請,李家超指警方作決定時是根據《公安條例》和考慮其他實際情況後作出,只要警方反對有關集會,該集會就已經是未經批准集結,參與、宣傳有關集會均屬違法。他未有正面回應其他悼念活動或呼叫相關口號是否違法,但稱如涉及推翻、破壞中國憲法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則可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