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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券|兩年內曾處香港可申消費券 陳茂波:冀可帶動經濟復甦

發佈時間: 2021/06/20

5,000元電子消費券下月4日起接受登記,其中一個申請條件是要「在港居住」,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早在網誌表示,申請人士需於本月18日之前的兩年內曾身處香港,這是考慮到疫情可能影響部分市民回港的安排,而在境外升學、參加勞工處推行的「工作假期計劃」,或參與「綜援長者廣東或福建省養老計劃」、「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的長者均符合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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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記者會上公布消費券計劃詳情。(陳茂波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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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出席一個社區活動,並了解長者使用手機和電子錢包的情況。(陳茂波網誌)

他在網誌解釋部分申請和使用消費券的問題︰

  • 普通八達通卡亦可用作登記領取消費券,並非只限於個人八達通卡
  • 提交電子登記後,會有短訊發送至提供的手機號碼
  • 經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 HK或Tap & Go「拍住賞」領取首張價值2,000元的消費券後,可連同第二張、價值3,000元的消費券合併使用

他稱,留意到不少長者也關心電子消費券的使用詳情,部分長者傾向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亦有長者為此學習透過智能手機使用電子錢包,且獲悉不少朋友已在計劃如何消費,如買禮物和相約聚餐,以及如何槓桿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及其他商戶提供的優惠等。

對於為何今年不直接派錢,陳茂波今早在電視節目表示,指定的電子支付工具會為了「爭客」而推出不同的優惠及推廣,相信可令市民有多餘錢消費之餘推廣電子支付,而電子消費券的使用期限介乎5至7個月,認為市民會有足夠時間消費。

陳茂波認為市民套現誘因不大

至於會否擔心市民退貨套現,他認為市民套現的誘因不大,因其他範疇都需要用錢,但即使購物後退貨時消費券使用期限已到,商戶仍會退回特別消費券予市民,讓市民一個月內再消費,故不需要怕浪費。另外對於未來會否再選擇電子消費券作為派錢的工具,他稱需考慮政策推出時的社會和經濟狀況,現時不宜規劃明年的紓困措施。

$5000消費券7月4日起登記 , 分2或3期發放8月1日收首期$2000【附登記詳情】, 詳情即睇【下一頁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