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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染變種病毒瞞行蹤 印度男囚3月 菲籍女友監禁20日

發佈時間: 2021/07/05

一名30歲印度裔男工程師及其菲律賓籍護士女友,早前確診新冠肺炎變種病毒,是本地首宗社區變種病毒個案。兩人涉嫌染疫後延報行蹤,早前承認共7項向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3個月及監禁20日,其女友因已被還押20日,可即時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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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涉案男子Syed Mohamed Rizvi及女子Guadiz Victoria Marie Alcaide為情侶關係,男被告在今年3月從杜拜抵港,並在4月9日完成隔離後與女被告同居,兩人分別於同月16及17日確診,事後男被告向檢疫中心稱已忘記4月10至12日的行程,也沒有參加聚會或到過餐廳,女被告則稱兩人曾到過長洲,在獲悉對方染疫後便改口稱不認識對方。

而入境處職員調查女被告的信用卡時,發現她曾到過塘福村聚會,且曾在愉景灣用膳,男被告才承認在4月10日曾與女被告到過東薈城、入住酒店及到過塘福村等。男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強調他有配合警員調查,且已深感悔意,對為香港市民帶來困擾道歉,女被告求情稱要為老家的祖母負責生活及醫療開支,表示已受教訓。

兩被告誤導性資訊 導致1,600人需檢疫

裁判官判刑時強調,兩人提供的誤導性資訊導致1,600人需檢疫,當局亦花了16日追蹤其密切接觸者,引起不便、以及公眾對於密切接觸者的重大疑慮,雖不是要懲罰感染病毒的患者,但法庭需向公眾表明染疫者需向局方申報行蹤,以追蹤及確保公眾健康。

裁判官批評女被告身為護士,應知道防疫條例的用意,但在當局第2次查問時才告知真相,考慮她良好背景等因素,就其控罪判監20日,因已被還押相同時數而即時獲釋,至於男被告雖有兩次機會但仍沒有坦白,考慮其有真誠悔意,判6項控罪共監禁3個月。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