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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紀涉弒父棄屍 控方:非自衞殺人

發佈時間: 2021/07/09

保險經紀3年前疑借錢不遂弒父後棄屍,事後從父親銀行帳戶提取逾20萬後逃到台灣,昨否認謀殺罪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死者體內發現安眠藥及酒精,被殺時未曾反抗,控方指辯方稱被告是被挑釁下自衞殺人說法不實。

被告黎謹友(28歲),被控於2018年12月4日,在屯門寶田邨一單位謀殺其父親黎金福(65歲)。

控方開案陳詞指,死者居於屯門寶田邨,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案發早上死者外出到過快餐店,期間曾數次離家和回家。被告亦曾到訪單位,死者於同日早上11時15分返回住所後再沒離開,當天被告的滙豐銀行戶口被提取數萬元。

控方指翌日被告多次出入死者的單位,並電召輕型貨車運送兩個膠箱到胞妹居住的華富邨單位,及後將膠箱搬到瀑布灣公園。同月6日早上,有人於華富邨對出海面發現浮屍,屍體以紅白藍膠袋包裹着,其後證實為死者,警方並撿獲行李箱。被告於同日中午離境前往台灣,警方致電被告通知其父親已離世。被告隨即情緒激動,承認殺害父親,並指會回港自首。

死者體內有安眠藥酒精 料無反抗

被告同日回港,在警誡下表示,「本來想問我阿爸借錢,但他不借,還講粗口鬧我及動手打我,我一時錯手,用刀插了他幾下,我也不想這樣」,被告又指該刀是用作自殺。被告又向警員透露,當天到父親住所為他按摩時借錢,及後被父親推撞和咒罵,被告遂用刀插向父親數次。

控方指,法醫證實死者頸部被刺6刀致命,在其體內發現安眠藥及酒精。控方認為死者被殺時未曾反抗,指被告聲稱被挑釁下自衞殺人的說法不實。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