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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湯家驊:「光時」含分裂國家意圖 市民續用口號有危險

發佈時間: 2021/07/28

首宗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傑,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罪成。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香港無法律禁止任何口號,但相信裁決對日後涉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案件,會有指導及約束性。由於相關口號已被裁定有分裂意思,市民若繼續使用會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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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日後涉及口號的案件,該裁決能夠讓法庭作為參考,結合被告意圖及環境證供,判斷被告是否觸碰到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門檻。他認為國安法條文相當清晰,列明分裂國家罪要有組織、策劃、實施及參與等的元素,而恐怖活動罪就需要有暴力或非法行為,脅迫政府以達至政治目的,毋須法律界解說,一般中學生都會明白。

對於法庭連日聽取專家討論光時口號的意思,他坦言感到奇怪,認為只需要用常識去判斷,例如在2019年之後社會如何理解口號。他說若每次都邀請「十個八個專家」討論「光時」口號意義,是鑽牛角尖的做法。

至於今次的案件以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他認為,陪審團易受身邊的人及新聞唆擺,受情緒影響,法官反而會更專業處理,加上國安法案件涉及敏感政治課題,甚至有人在判決後恐嚇法官,若案件加入陪審團審理,相信陪審團會更害怕。

大律師黃宇逸認為,裁決是告訴社會,法庭如何從環境證供推論出意圖,相信這個案例後,執法機關或會更主動執法或清除標語,市民若想杜絕所有風險,避免展示相關口號是最安全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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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謝雅寶
責任編輯:方雅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