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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銷售|大埔茶餐廳魷魚當鮑魚被投訴 負責人涉違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發佈時間: 2021/08/04

若遇上食肆食物貨不對辦,市民可向有關致府部門投訴。香港海關早前接獲市民舉報,大埔一間食肆出售聲稱為「鮑魚」的食品,懷疑所用食材與聲稱不符;海關其後「放蛇」證實「鮑魚」實為魷魚,昨日(3日)拘捕涉事食肆女董事,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大埔的食肆出售聲稱為「鮑魚」的食品,懷疑該些食品附有虛假商品說明。海關人員接獲舉報後到涉事食肆試購兩款分別聲稱為「鮑魚火腿絲通粉」和「鮑魚火腿絲奄列」的食品,並將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作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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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結果證實,該兩款食品中聲稱為「鮑魚」的材料實則是魷魚,與聲稱不符。經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3日)拘捕一名47歲食肆女董事,涉嫌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食品,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仍在調查中。

據悉,涉事食肆是位於大埔寶鄉街的茶餐廳,昨日餐廳門外仍貼有「特惠自選早餐」餐牌,上面列出的食材配搭中,仍包括「鮑魚絲」一項。

一經定罪  最高可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5年。

海關又呼籲,市民亦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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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賴天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