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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生體育堂猝死 裁定死於自然

發佈時間: 2021/09/01

19歲男生上體育課長跑時,突昏迷不治,死因庭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死者死於淋巴細胞性心肌炎,死於自然,建議教育局每年檢查學校有否跟從局方指引等,並向不依指引學校予以懲罰。

由5人組成的陪審團一致裁定死者肖葉濤死於自然,死因是淋巴細胞性心肌炎,並向教育局提出4個建議,包括局方應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全港學校有否貫徹執行局方的「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定期派員檢視學校內部相關部門,確保學校有依足教育局指引執行;若學校沒跟指引便應予以懲罰,局方應盡早制定相關罰則;並重新檢視全港學校執行教育局指引的監管制度,避免同類不幸事件再發生。

陪審團倡年檢學校跟指引否

死者母親林梅金曾於死因研訊供稱,2018年兒子在「學童健康狀況調查表」列明「呼吸困難及心臟痛」,不宜跑步。至事發當日2019年3月18日早上10時,林收到校方來電後趕赴醫院,兒子已離世。

死者生前就讀的荃灣路德會呂明才中學校長馬玉娟曾於庭上承認,當時學校無跟從教育局指引,向家長發出體育課家長同意書,以及「醫生讓患有心臟病學生參加運動的推薦信」,現時學校已作改善。

法醫林百通確認死者死於淋巴細胞性心肌炎,林指未見有文獻指運動可導致心律不正。教育局稱會研究死因庭所提出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