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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強調非外國代理人 支聯會拒向國安處交資料 月底決定解散否

發佈時間: 2021/09/05

警方上月底按《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指控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最遲周二提供資料。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在記者會質疑,警方在信件無交代理據,甚至無法交代組織為外國代理人理據,質疑是「漁翁撒網」,做法濫權和不合法,又指香港是國際城市,即使與外國有交流亦屬正常,強調不會向國安處提交任何資料,免立壞先例。

去信10董事幹事 ,國安處促支聯會交資料,詳情即睇【下一頁

鄒不諱言,自去年六四集會以來,面對愈來愈大的政治壓力,亦不斷有「中間人」傳話要求解散,但不希望散播恐懼,坦言常委都有心理準備入獄,惟亦要考慮支聯會是否續以公司形式運作,以及一旦常委入獄,可否在監獄內繼續運作等。她稱,常委會無法就此達成共識,僅決定交付本月25日舉行的特別會員大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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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不諱言,自去年六四集會以來,面對愈來愈大的政治壓力,亦不斷有「中間人」傳話要求解散。(冼偉倫攝)

根據支聯會章程,會員大會法定人數是20人,要7成半出席人數支持方可通過解散。鄒稱,一旦解散亦會討論資產安排,目前主要資產只餘六四紀念館所在的物業,但不會降低門檻以便通過解散;一日不解散,亦會繼續堅持支聯會五大綱領。

鄒幸彤在會上稱,支聯會代理的是人民良知,而非任何國家利益。常委徐漢光之後稱,常委有人重視普世價值,但自言自己一代人較重視愛國,更形容「我係代表中國利益」。

警方在記者會後發聲明,留意到有團體公然表示不會遵從法定要求,強調會依法跟進,並重申,若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半年。

保安局籲懸崖勒馬

保安局下午亦發聲明,嚴正警告有團體拒絕配合警方要求,強調執法部門是按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行動,局方支持警方依法行動。發言人呼籲,有關團體「懸崖勒馬」,免承擔法律風險。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方雅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