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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昌副經理改口 不肯定事發經過

發佈時間: 2021/09/10

2016年時昌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死因研訊昨續。時任時昌副經理昨繼續作供時,就日前於庭上提及事發當日的大部分事情改口稱不肯定,只是潛意識認為發生過。

時任時昌副經理宋國光昨續作供,死因研訊主任昨於庭上播放3樓升降機大堂位置的閉路電視片段,被問及片段中顯示1名身穿淺色衫男子是否宋時,宋起初指身影並不屬於自己,並指從來未有穿過淺色T恤。死因研訊主任質疑宋沒有穿過淺色T恤,宋供稱是。宋及後又稱曾穿淺藍色T恤,惟在黑白色片段中,難以判斷藍色或白色。死因研訊主任再追問下,宋同意有機會身穿白T恤的男子是他。

僅肯定有討論救火 由保安報警

死因研訊主任問及,閉路電視片段中未有顯示宋與另外2人在鋼門外討論,宋稱,3人確實曾就是否救火進行對話,但自己有機會弄錯當中的時間和地點。宋又補充,肯定當日是保安「強哥」報警。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問及,「為何當天肯定事件發生,今天卻不肯定?」宋供稱,當天是下意識、潛意識做了這些事,再看閉路電視片段後回憶事情。裁判官則指既然是不肯定,問及宋到底是下意識還是潛意識。宋表示歉意後回應是潛意識,故當日只有兩件事是肯定。

家屬代表大律師指出,2016年5月的巡倉報告,列明3至7樓均欠缺「貓頭鷹燈」。宋回應曾看過相關報告,惟不肯定是否欠缺,印象中3樓是有「貓頭鷹燈」,亦不肯定3樓是否設有魚眼鏡。

另外,承辦淘大迷你倉裝修工程的泰發工程有限公司東主王岱作供指,迷你倉的1至7樓分3個階段進行工程,其中1、2樓由時昌老闆聘請「迷你倉專家」負責室內設計,其餘樓層由泰發參照1、2樓設計進行間隔。

王續稱,迷你倉的間隔和大小均由時昌決定,會先間出一個較大區域,再由時昌銷售部決定區域內的迷你倉數目,而早期時昌一方亦可在工程期間出租迷你倉。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