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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籲家有幼童應裝窗花 2歲印尼裔童墮斃 36歲母涉疏忽照顧被捕

發佈時間: 2021/09/28

佐敦發生男童墮樓案,一名2歲印尼裔男童昨晨被發現從佐敦文苑街一座大廈意外墮樓,跌落時撞到路旁一輛七人車,救護人員到場後將他送院搶救,延至傍晚不治,其36歲母親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暫未知事發原因。有關注兒童權益人士提醒,2歲幼童已有活動能力到處攀爬或跑跳,家長應為家中窗戶安裝窗花及鎖上。

事發在昨日早10時許,警方接報發現一名男童從佐敦文苑街一座大廈高處墮下,消息指男童事發時身穿黃色短袖衫和白色短褲,跌落時撞到路旁的七人車後,直墮文苑街17號對開行人路,救護人員到場時男童仍清醒,男童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搶救,惟延至傍晚近6時半不治。

警員事後封鎖事發一段文苑街調查,並在樓上找到男童的印尼籍母親,她持有「行街紙」。她在警員陪同下到醫院了解兒子情況,其後因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案件交由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窗邊不應放雜物 免幼童攀爬

中大兒科學系榮譽臨床副教授陳鳳英強調,2歲兒童已有能力在室內到處攀爬和跑跳,尤其是香港居住環境狹窄,睡床大多安放在窗邊,故窗戶必須安裝窗花並上鎖。她說,如需打開窗戶晾衫,最理想是幼兒不在家時進行,否則應先將幼兒交給屋內其他成年人看管,以免家長轉身取衣服時看管不到子女的活動。

協基會兒童及家庭服務隊隊長何紹基則說,不少家長做家務時寧讓年幼子女在地上玩耍,而沒放在嬰兒床,他提醒如家有幼兒,家長做家務時需特別警惕,窗邊不應堆放雜物,以免幼童攀爬。

記者:歐文瀚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