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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供應|新地就房屋供應提6大建議 改劃1600公頃綠化地可建120萬伙

發佈時間: 2021/10/04

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於本周三(6日)公布,新地今日(4日)率先就土地房屋供應提出6項建議,以滿足不同住屋需求。建議如下:

1‧改劃綠化地帶 釋放1公頃可建750伙

政府需重新檢視目前的綠化地帶,考慮將部分改劃,以興建首置盤等資助房屋,估算即使只釋放10%,已有約1,600公頃土地,如釋放25%、即4,000公頃,已可增加本港住宅用地面積50%,推算每1公頃可建約750伙,換言之,1,600公頃綠化地帶,可建120萬伙公營房屋。

2‧檢討濕地緩衝區發展潛力

在1997年完成的「后海灣地區魚塘生態價值研究」報告,至今已超過20年,不少在「濕地保育區」或「濕地緩衝區」的荒廢魚塘有污水流入、布滿野草,甚至長滿外來入侵植物,質疑有關生態價值,而「濕地緩衝區」內的魚塘許多已被填平,甚至淪為露天貨倉,部分地區的環境更因露天儲物用途日趨惡化。政府早日理順濕地規劃指引,達到「有保育,有發展」的雙贏局面。

3‧善用祖堂地 引入私人市場整村改造

新地認為,目前的祖堂地出售機制過於複雜及僵化,要求全部宗族人士同意才可出售的做法已不合時宜,致「封鎖」了大量土地的發展潛力。政府應制定新例,完善祖堂地的買賣及司理選舉制度,令原居民更易選出司理,若大部分宗族成員同意時,便可出售祖堂地,亦建議政府在規劃上加入新思維,參考內地舊城改造的經驗,確保尊重私人產權的前提下,統籌新界鄉村改造事宜,通過借鑒舊改項目「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模式,引入私人市場力量,在新界鄉村用地選取合適位置,整村改造。

4‧容許發展商提早啟動換地程序

容許發展商盡早參與新發展區的發展,包括在分區計劃大綱圖刊憲前,便啟動換地程序(land exchange),令各持份者公平分享重整及發展土地的效益,避免因土地分散而令發展裹足不前。

5‧倡推土地債券取代現金賠償

政府可考慮參考過往的換地權益書制度,推出土地債券(Land Bonds),政府在收地時以土地債券取代現金賠償,債權人日後可以土地債券加現金購買政府的熟地,令收地賠償更貼近市場情況,提供更大的誘因鼓勵業權人交出土地。

6‧加快基礎建設

建議政府善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加快落實興建基建, 並容許私人發展參與興建地盤附近的基建設施,如道路、泵房及運輸交匯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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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謝雅寶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