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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42歲男接種後面癱 索10萬賠償金被拒 揭醫院未呈報個案

發佈時間: 2021/10/19

新冠疫苗保障申請或有漏洞。民主黨「新冠疫苗權益熱綫」上月中接到1宗求助,42歲男事主Y先生從事室內設計相關工作,因常出入私人屋苑,「怕無工開」,雖然為乙型肝炎帶菌者,在諮詢醫生後決定打針。惟Y在接種第2劑復必泰疫苗後,在針後休息期已有飲水時「嘴角滴水」情況,當晚左邊眼皮下垂,至翌日洗面、刷牙時發現情況加劇,左眼無法合上,洗面時會入水,且漱口時嘴邊亦會「漏水」。惟他因需返工且誤認為是疲勞影響,直至針後第2日才求醫。

新冠肺炎|港新增2輸入個案 1人完成接種復必泰,詳情即睇:【下一頁

Y先生指針後亦有「暈暈地」不適,左邊面扯住扯住,說話亦變「痴脷筋」,但公院照腦排期竟至2024年:「份工要見客,個樣變成咁,人哋會遠離我,我也不想見人。我有後悔打針。」

協助他的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指,Y先生在瑪嘉烈醫院急症症室求醫後,醫生已診斷為疫苗引起的貝爾氏面癱,且聲稱會將個案呈報,但期間曾謂Y先生或因「瞓得唔好」引起症狀。不過當Y先生在上月9日向AXA安盛申請疫苗保障基金時,對方竟以個案未被醫護向衞生署呈報為「疫苗接種嚴重或非預期異常事件」而拒絕,多方查問後才知悉瑪嘉烈醫院從未呈報個案。

袁推算,按Y先生的年齡和症狀,理應可獲10萬元賠償,且Y先生現時仍有眼睛「時大時細」情況,十分困擾。袁質疑現時呈報個案準則不明,變相要求病人「自證與針劑相關」,促效法海外設機制允許接種者直接呈報異常情況。

本報向醫管局查詢事件及相關呈報機制,截稿前未回覆。

Y先生針後出現狀況時序
10/8 在機場打首針復必泰
31/8 6pm Y在林士德體育館打第2針復必泰,20分鐘休息期內飲水有嘴角漏水
31/8 10pm Y和朋友聚餐時左眼皮下垂
1/9 Y早上梳洗時症狀加劇,因要上班未去求診
2/9 Y到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求診,確診是貝爾氏面癱
9/9 向AXA安盛申請疫苗保障基金
15/9 民主黨去信查詢申請進度
17/9 AXA安盛要求補交資料
29/9 因個案未被醫護向衞生署呈報為「疫苗接種嚴重或非預期異常事件」,申索遭拒
30/9 民主黨去信AXA安盛和瑪嘉烈查詢拒絕理據
6/10 AXA安盛回信重申個案未被呈報故拒批保障金
7/10 Y先生聯絡院方才知個案未被呈報
8/10 院方通知個案已呈報
15/10 民主黨再去信促院方解釋原因,但院方未言漏報原因


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林子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