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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帆︰公屋3年上樓 需10至20年 劏房租管例通過 有業主實施前加租

發佈時間: 2021/10/21

立法會昨三讀通過劏房租管條例草案,刊憲後3個月內實施,劏房業主及租客需簽訂列明雙方權責的租約,業主須為租客提供2+2租住權保障,而續租後加幅上限為10%,並禁濫收水電費,惟不設起始租金。在立法會外有團體請願,觀塘劏房住屋關注組陳穎彤指,近日有劏房戶接獲業主通知,在實施租管前加租。

運房局局長陳帆指,會由差估署成立50人新小組負責執行工作,當局正招標成立6支區域服務團隊為業主及租主提供支援。對不設起始租金,他稱,全港約有11萬間劏房,各有不同特徵、租金有別,目前難客觀制定起始租金。對何時能做到公屋「3年上樓」目標,他稱難估計未來申請公屋人數,但相信10至20年可達成有關目標。

另政府擬修訂《新界條例》,放寬出售祖堂地限制,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表示,截至上月27日,政府收回未認領祖堂地補償金額累計14.5億元,涉及149個祖堂地;另分別有49個及21個祖堂地,因有司理出缺或祖堂成員反對由司理代收補償金,而未能領取補償金,合共約7.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