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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湯家驊稱修訂法援制度合法合憲 業界質疑為何不讓受助人選擇律師

發佈時間: 2021/10/25

政府日前提出修訂法援制度,包括將現行做法改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給受助人,在特殊情況下才接受受助人提名律師。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早在電台表示,政府的建議對業界有幫助,可讓年輕的大律師或律師有更多接觸司法覆核等案件的經驗,又指新修訂合法合憲,強調法援不能只取決受助人的喜好。

政府檢視法援制 , 研收緊律師收個案上限 , 詳情即睇【下一頁

湯家驊認為,新做法可讓法援案件更公平分配予業內人士,而不會過於集中在少數大律師或律師行身上,因業界也希望透過接辦法援案件幫補執業。他直指近年有關案件是有過於集中的傾向,尤其一些專門處理司法覆核的大狀,能成為資深大律師的機會將增加,相信業界應讓更多人能獲取經驗,以免出現斷層。

對於日前公民黨主席、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質疑新制度可能令法援署向社會運動相關案件的被告委派立場親建制的律師,因而影響案件結果,湯家驊批評有關說法等於假設法援署「有心煮死」被告,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自己不相信有這種情況出現,又相信只要案情好,任何律師都可打贏,但使用公帑作辯護時,就要接受公帑制度下最公平的安排。

執業律師黃鶴鳴則在同一節目質疑政府為何提出新做法,因法援與綜援不同,不是每人獲批接辦一宗案件就是公平,受助人對其律師的信任也是很重要,例如受助人早前已找到一名信任的律師協助,之後透過法援處理有關案件或希望再聘用有關律師,指做法不會令法援署有額外的公帑開支,不明白為何不讓受助人選擇律師,亦質疑不能提名律師的安排為何只適用刑事案件。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