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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條例|版權條例修訂今起諮詢3個月  建議引入戲仿及評論時事等豁免

發佈時間: 2021/11/24

政府今日就修訂版權開展公眾諮詢,建議以2014年修例的條例作基礎,其中會新增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模仿以及評論時事等豁免用途。因應串流直播等新傳播方式,政府亦建議修例賦予版權擁有人「科技中立」的專有傳播權利,確保其作品以任何電子傳送模式向公眾傳播都會得到保護。

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指,政府在2011年及2014年先後提出條例草案修例,惟兩次均未能成功,以致本港法例落後國際發展超過十年,相信今次以2014年草案為基礎是合理起點,強調要平衡版權持有人及使用者權利,「唔係使用者大晒」。

無加入國安元素

對於「戲仿」及「諷刺」等字眼定義會否太模糊,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指,早年政府諮詢結論認為,不寫明定義是較佳做法,認為可根據「Common Sense」理解,亦可交由法例通過案例澄清,英國法例亦以同樣方式處理,同樣行之有效。

邱騰華則稱,今次引入相關豁免已將創作空間「放開咗好多」,強調非「特登唔寫(清楚)」,認為保護都應有平衡,目前做法合適,亦不會有寬緊的爭議。另今次建議未有加入國家安全元素,邱稱暫看不到有需要,相關罪行本身可按《香港國安法》處理。

諮詢為期3個月,至明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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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戴維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