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國安警入寓所蒐證 吳靄儀入稟要求交還部分材料

發佈時間: 2022/01/06

已停止運作的網媒《立場新聞》前董事之一、大律師吳靄儀,上周三(12月29日)被捕後獲准保釋。吳靄儀日前入稟高院,指警方持法庭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附件1發出之手令,令於其住所檢走材料,吳要求法庭頒令警方交還屬法律專業保密特權,以及不屬手令涵蓋範圍的材料,並禁制警方使用有關材料。

申請人吳靄儀;答辯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出,警方於2021年12月29日,持有由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1,關於為搜證而搜查有關地方的細則,而發出之手令,並到申請人之住所撿走材料。

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令及作出指示,就被撿取的材料中,申請人要求答辯人交還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保障及不屬手令涵蓋範圍之材料,及未得申請人同意下,要求法庭禁制答辯人使用有關材料,及要求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