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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 8被告保釋 下月21日再訊

發佈時間: 2022/01/11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再有8人涉嫌分別虐待8名1至2歲兒童,各被控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昨日提堂。各被告准保釋至2月21日再訊,以待作進一步調查。

8名被告均以英文字母作代號,依次為Y.S.Y.(33歲,無業)、F.F.H.(63歲,幼兒工作員)、L.W.M.(24歲,無業)、C.L.K.(55歲,無業)、N.K.W.(45歲)、T.S.W.(25歲)、K.O.P.(28歲)及C.Y.L.(49歲),4人均報稱幼兒工作員,各被控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

各付現金1萬元

控罪指,他們分別於2021年11月19日至23日,在旺角砵蘭街「童樂居」內身為超過16歲而對8名兒童,即2歲女童C、2歲男童Q、1歲男童G、2歲男童L、2歲女童N、1歲男童R、2歲女童S及2歲男童U,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他們,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查看閉路片段等。代表律師替被告申請保釋,控方並不反對保釋申請。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2月21日再訊,各被告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及聯絡童樂居,以及不准擔任任何照顧兒童的工作,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

資料顯示,連同本案及早前已被控的被告,本案已先後共有14名人士被落案起訴及提堂,均准以保釋至2月21日再訊。

美術︰招潤洪